索 引 号: | GZ000001/2018-06958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织金县官寨乡红岩旅游小镇项目建设土地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织府办〔2018〕111号 |
织府办〔2018〕11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织金县官寨乡红岩旅游小镇项目建设土地征地补偿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织金县官寨乡下红岩旅游扶贫小镇项目建设
土地征地补偿方案
为切实抓好第十四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织金洞旅游区项目建设,加快官寨乡下红岩旅游扶贫小镇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片区综合地价更新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补偿范围
(一)本次征收土地位于织金县官寨乡红岩居委会,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为准,土地类别(以土地承包合同属性为标准)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等以2018年5月31日前的现状为准。
(二)凡织金县官寨乡下红岩旅游扶贫小镇项目征地范围内的合法建(构)筑物均属本次补偿范围,凡以上区域涉及的土地、林木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征用均适用本方案。
二、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2009﹞255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片区综合地价更新标准的通知》(毕府发﹝2018﹞4号)精神,此次征地补偿执行的统一年产值为1850元/年,折合63.80元/㎡(具体补偿标准见附表1)。青苗补偿费为1850元/亩,有青苗的据实补偿。林木补偿: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根据《贵州省征收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24号令)和省林业部门的相关规定补偿。非林地上林木补偿按《林木补偿指导标准》(附表2)补偿。土地上构筑物补偿:地上构筑物补偿标准按《构筑物指导标准》(附表3)据实补偿。通信、广电、电力等设施改迁:涉及通信、广电、电力等设施改迁,由指挥部与涉及部门磋商达成一致意见,由项目建设业主按照技术标准予以迁改,迁改费用由项目建设业主承担(如果产权单位提高原有标准,超资部分由产权单位解决)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附件:1.土地综合补偿标准
2.林木补偿标准
3.构筑物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