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不动产转﹝2018﹞23号
被继承人:杨连高(身份证号:52242519700806****),于2018年1月25日死亡 。
继承人:宋艳(身份证号:52242519731020****)系杨连高妻子。
继承人:杨丽熙(身份证号:52242519990528****)系杨连高长女。
继承人:杨思纯(身份证号:52242520070130****)系杨连高二女。
继承人:杨思洁(身份证号:52242520070130****)系杨连高三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该不动产坐落城关镇向阳路玉琼楼商住楼1单元4层D号,经测绘及权籍调查、现状为:权利性质:国有土地/出让/市场化商品房;不动产单元号:522425112034GB01397 F00010024;共有宗地面积:906.84㎡(分摊面积:11.40㎡);房屋建筑面积:128.09㎡;用途:住宅。
根据申请人宋艳、杨丽熙、杨思纯、杨思洁提交的相关继承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杨连高的不动产由宋艳、杨丽熙、杨思纯、杨思洁继承,如对该继承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8月2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直接对其不动产权进行转移登记,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给宋艳、杨丽熙、杨思纯、杨思洁所有。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织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57-7730903
织金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