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1/2018-09800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大平等8个乡镇上报2018年第一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文 号: |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对大平等8个乡镇上报2018年第一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宗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7〕32 0号)、《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立项的通知》(织扶领字〔2018〕13号)文件精神,你们报来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已收悉并进行审核。经研究,同意对涉及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批复,请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批复内容及规模:批复的项目涉及资金264万元、项目9个,具体见附件。
二、项目主管单位:织金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涉及各乡镇(街道)
四、建设期限:2018年3月30日—2018年10月30日
五、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一)对于自强乡上报坡头村30万元养牛项目采取直接补助37户贫困户模式,帮助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按照每户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标准直接补助,乡人民政府、村支两委与贫困户签订协议保证持续发展,确保稳定脱贫。
(二)其余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需要建
立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建成后,移交给村委会和受益农户搞好后续管护即可。
六、相关要求
(一)涉及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组织机构,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及时组建项目专班组织实施,所批复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及地点不得随意更改,若特殊原因需要进行项目调项的,在项目批复1个月内按程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超时一律不再调项。
(二)项目批复后,县民宗局要及时向省市上报项目备案,未完成备案要件的乡镇(街道)将进行通报和启动问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监管,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所有项目及资金全面实行契约式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与收益单位及农户签订实施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关县级行业部门要做好相应业务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落地实施见效,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和改善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规定实行公示制和乡级报帐制,乡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要进行公告公示,项目实施结束,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明确项目管护责任。
(五)直接补助实施项目涉及防疫及配套设施建设所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受益方负责解决。
(六)种(苗)的质量、品种、规格除符合标准要求外,需完善相关检验检疫手续,同时仍要按照有关规定留存质量保证金,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需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完善环评手续。
(七)在项目运作中,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相关程序办理,凡超出补助标准的资金由当地政府整合部门涉农资金或农户自筹解决,低于补助标准的资金据实报帐,结余资金可用于扩大项目规模。
(八)项目批复后,项目实施单位立即启动并加快项目推进进度,按时报送进度和划拨资金,确保批复项目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报账结束。
(九)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民生监督员、群众代表要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主要任务,主动介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和参与验收。
(十)项目批复后在第二个月内未拨付启动资金的将按问责办法进行问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档案,同时报县民宗局存档。
附件:织金县 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批复明细表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4月日
织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日印发
存3份(共45份)
附件 | |||||||||||||||||||||
织金县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批复明细表 | |||||||||||||||||||||
依据文件字号:黔财农〔2017〕320号 | |||||||||||||||||||||
依据文件名称:《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项目村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财政扶贫资金支持环节 | 补助标准 | 财政扶贫资金(万元) | 实施完成时间 | 项目履盖贫困农户(户) | 项目履盖贫困人口数(人) | 实施单位负责人 | 实施方式 | 备注 | ||||||||
一 | 大平乡 | 30.00 | |||||||||||||||||||
1 | 大平乡 | 花坡、前丰、箐拢、岩脚等村 | 人饮灌溉工程项目 | 1、修建水池1个,水池容积100平方米,需资金6万元;2、水泵1个,共需3.5万元;3、修建泵房一间,面积12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共需资金1.2万元;4、架设抽水输电线路250米、需要资金3.3万元;5、安装铁管2666米,45元/米,安装费用15元/米,需资金16万元;总需资金30万元。 | 1、修建水池1个,水池容积100平方米,需资金6万元;2、水泵1个,共需3.5万元;3、修建泵房一间,面积12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共需资金1.2万元;4、架设抽水输电线路250米、需要资金3.3万元;5、安装铁管2666米,45元/米,安装费用15元/米,需资金16万元;总需资金30万元。 | 1、修建水池1个,水池容积100平方米,需资金6万元;2、水泵1个,共需3.5万元;3、修建泵房一间,面积12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共需资金1.2万元;4、架设抽水输电线路250米、需要资金3.3万元;5、安装铁管2666米,45元/米,安装费用15元/米,需资金16万元;总需资金30万元。 | 30.00 | 2018.09 | 王刚 | 项目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 |||||||||||
二 | 鸡场乡 | 30.00 | |||||||||||||||||||
2 | 鸡场乡 | 大湾村 | 路灯亮化工程 | 安装太阳路灯路灯76盏、3000元/盏,计22.8万元;修建垃圾池7个、3000元/个,计2.1万元;公厕1个,5.1万元,共计30万元。 | 安装太阳路灯路灯76盏、3000元/盏,计22.8万元;修建垃圾池7个、3000元/个,计2.1万元;公厕1个,5.1万元,共计30万元。 | 安装太阳路灯路灯76盏、3000元/盏,计22.8万元;修建垃圾池7个、3000元/个,计2.1万元;公厕1个,5.1万元,共计30万元。 | 30.00 | 2018.09 | 刘志刚 | 项目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 |||||||||||
三 | 官寨乡 | 28.90 | |||||||||||||||||||
3 | 官寨乡 | 化窝村 | 人畜饮水工程 | 建60立方米小水池3个,每个投资8.8万元,水池建设需要投资26.4万元;安装10千米6公分塑料饮水管道、25元/米,计2.5万元,总共投资28.9万元。 | 建60立方米小水池3个,每个投资8.8万元,水池建设需要投资26.4万元;安装10千米6公分塑料饮水管道、25元/米,计2.5万元,总共投资28.9万元。 | 建60立方米小水池3个,每个投资8.8万元,水池建设需要投资26.4万元;安装10千米6公分塑料饮水管道、25元/米,计2.5万元,总共投资28.9万元。 | 28.90 | 2018.12 | 51 | 203 | 杨华 | 项目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 |||||||||
四 | 茶店乡 | 30.00 | |||||||||||||||||||
4 | 茶店乡 | 鸭院村 | 路灯亮化工程 | 鸭院村通组路太阳能路灯安装100盏、3000元/盏,计30万元。 | 鸭院村通组路太阳能路灯安装100盏、3000元/盏,计30万元。 | 鸭院村通组路太阳能路灯安装100盏、3000元/盏,计30万元。 | 30.00 | 2018.12 | 78 | 317 | 陈世江 | 项目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 |||||||||
五 | 金龙乡 | 60.00 | |||||||||||||||||||
5 | 金龙乡 | 黄山村 | 路灯亮化工程 | 实施沿村主干道路长约3公里、太阳能路灯约100盏、3000元/盏,计30万元,间距30m。 | 实施沿村主干道路长约3公里、太阳能路灯约100盏、3000元/盏,计30万元,间距30m。 | 实施沿村主干道路长约3公里、太阳能路灯约100盏、3000元/盏,计30万元,间距30m, | 30.00 | 2018.12 | 罗正贤 | 项目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 |||||||||||
6 | 金龙乡 | 落作村 | 民族村寨建设和路灯亮化 | 村寨群众活动场地建设4000平方米,60元/平方米,计24万元;路灯20盏,3000元/盏,计6万元,合计30万元。 | 村寨群众活动场地建设4000平方米,60元/平方米,计24万元;路灯20盏,3000元/盏,计6万元,合计30万元。 | 村寨群众活动场地建设4000平方米,60元/平方米,计24万元;路灯20盏,3000元/盏,计6万元,合计30万元。 | 30.00 | 2018.12 | 罗正贤 | 项目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 |||||||||||
六 | 自强乡 | 30.00 | |||||||||||||||||||
7 | 自强乡 | 坡头村 | 养牛项目 | 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农户养牛补助75头,每头补助4000元,计30万元,户均两头以上, | 购牛75头 | 4000元/头 | 30.00 | 2018.12 | 37 | 121 | 杨学智 | 直补方式 | |||||||||
七 | 三甲街道 | 30.00 | |||||||||||||||||||
8 | 三甲街道 | 石头村 | 安全饮水项目 | 1、水管2400米,含安装费40元/米,计9.6万元;2、水源点扩宽及打盖板及新修蓄水池一个10万元;3、水泵3个,1.8万元/个含安装,需5.4万元;4、新村委会修建水池40立方,按125元/立方,计5万元。合计30万元。 | 1、水管2400米,含安装费40元/米,计9.6万元;2、水源点扩宽及打盖板及新修蓄水池一个10万元;3、水泵3个,1.8万元/个含安装,需5.4万元;4、新村委会修建水池40立方,按125元/立方,计5万元。合计30万元。 | 1、水管2400米,含安装费40元/米,计9.6万元;2、水源点扩宽及打盖板及新修蓄水池一个10万元;3、水泵3个,1.8万元/个含安装,需5.4万元;4、新村委会修建水池40立方,按125元/立方,计5万元。合计30万元。 | 30.00 | 2018.12 | 30 | 107 | 彭建军 | 项目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 |||||||||
八 | 绮陌街道 | 25.1 | |||||||||||||||||||
9 | 绮陌街道 | 中坝村项目 | 道路建设和村寨整治 | 民族村寨道路建设,新修4米宽、400米长,按50万元/公里预算、计20万元;村寨环境整治510平方,按100元/平方计需5.1万元,合计25.1万元。 | 民族村寨道路建设,新修4米宽、400米长,按50万元/公里预算、计20万元;村寨环境整治510平方,按100元/平方计需5.1万元,合计25.1万元。 | 民族村寨道路建设,新修4米宽、400米长,按50万元/公里预算、计20万元;村寨环境整治510平方,按100元/平方计需5.1万元,合计25.1万元。 | 25.1 | 2018.12 | 3 | 7 | 刘勇 | 项目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