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1/2018-24151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织金县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 | ||
文 号: |
2017年,织金县出台《织金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2017年供养标准为691.6元/人/月。按照省民政厅统一安排,织金县2018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70元/人/月。为认真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道路上特困对象不掉队,织金县按照城低保标准的1.3倍将2018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到741元/人/月,增幅达7.1%。2018年上半年,织金县共计发放特困供养金1124.3万元,切实保障2067名特困对象的基本生活。